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機動車排污信息成“污點”有利失信懲戒原標題:機動車排污信息成“污點”有利失信懲戒1月14日上午,《北京市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污染防治條例(草案)》提請北京市十五屆人大三次會議審議。北京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張清在會上作了關于條例草案的說明。《條例(草案)》提出,駕駛排放檢驗不合格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,要求10日內進行維修並復檢,對逾期未維修復檢而又上路行駛的,擬處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,還可以暫扣機動車行駛證,機動車排污違法信息擬共享到本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,由行政機關對其採取懲戒措施。(1月15日《北京青年報》) 北京市擬將機動車排污信息納入征信系統,是對征信機制建設的拓展和完善,也是對車主的有效約束,能夠倒逼車主增強車輛達標排放意識,充分認識車輛排污的違法性和危害性,積極規範車輛排污行為。 近年來,在一些地方或部門,污點信息記錄或失信懲戒呈現出泛化的趨勢,不少與信用直接關聯度不高的行為被納入征信,引發輿論爭議和反思──征信系統的邊界到底在哪裡?從表面看來,機動車排污信息與信用似乎也沒有太強的“因果關系”,將機動車排污信息納入征信系統也有陷入“信用是個筐,啥都可以往裡裝”這一窠臼的嫌疑,但其實不然。 信用既包括平等民事主體之間的民事信用,也包括民事主體與行政主體之間的管理信用,